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现金管理和暂行条列》,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一、现金的收取范围(一)个人购买鱼或其他物品或接受劳务。(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还款。(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五)其他必须收现金的事宜。二、现金的使用范围(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二)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对职工个人的其他支出。(三)支付企业外部人员的劳务报酬。(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五)票据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六)按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三、库存现金的限额(一)财务部门结合现金结算量和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二)库存限额以不超过两天或三天的开支为限额,具体数额待定。(三)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若发生意外损失,起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四、现金收付的规定(一)现金收付必须坚持收有凭,付有据,堵塞由于现金收入不清,手续不全而出现的一切漏洞。(二)出纳人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审核收款单据的各项内容,当面点清,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和错收。(三)现金收讫无误后,要在收款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并及时编制会计凭证。(四)对于需支付现金的业务,人员应认真审查现金支付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对于不符合规定或起出现金使用范围的支付业务,会计人员不得办理。(五)办理现金支付款时,人员应认真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审查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鉴批手续。审核无误后填制现金付款凭证,并要求经办人员在付款凭证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六)支付现金后,出纳员要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并及时处理有关账务。(七)不准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收支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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