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复治疗训练过程中的记录规范、诊断标准与流程以《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卫医政发【2011】31号、《常用康复治疗技术操作规范(2012版)》、《临床诊疗指南——物理医学与康复分册》,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十五项核心制度,康复医学科管理制度为依据;为保证康复训练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保障患者的康复质量和效果,制度规范如下:,确定患者门诊或住院治疗,以及由临床各科转来的患者。、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对患者进行功能和能力评定,拟定康复计划,康复医师或护士填写康复治疗记录单。、科室、疾病诊断(治疗部位)、治疗项目、患者首次治疗日期,住院患者必须注明住院号。康复医师或护士完整填写患者需要治疗项目,并告知患者治疗地点。,治疗师(士)接到治疗记录单后,对患者身份和疾病诊断、治疗部位进行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治疗,并由治疗师(士)签名或做记号。,康复医师根据记录单作为对患者进行再次评定和修正康复计划的依据之一;并且在病历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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