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内江市市中区慈善总会章程.doc


文档分类:中学教育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1内江市市中区慈善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市中区慈善总会是由热心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和有关团体自愿组成的全区性非营利公益社会团体。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二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市中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接受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人为本,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筹募社会慈善资金,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各种有效的社会救助工作,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与进步。第四条本会住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路65号。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会坚持“立足慈善,面向社会,以开展社会救助为中心”的工作方针。主要业务范围是:(一)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慈善资金;接受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二)赈灾救助。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接收、分2配调拨境内外通过本会捐赠的赈灾款物。接受政府委托并根据实际需要生产、储运、发放救灾款物;抚慰救灾勇士。(三)扶贫济困。组织各种社会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开展扶贫救济、抚恤工作。为弱势群体提供扶助。(四)慈善救助。开展安老、扶孤、助残、助医、助学等各种慈善救助活动。(五)公益援助。参加和推动文化、教育、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援助事业;组织热心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六)交流与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同国内外公益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为在我区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七)经市中区民政局批准,兴办与本会宗旨、业务相关的实体和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筹措慈善基金。(八)组织慈善宣传,普及慈善意识,进行慈善理论与发展战略研究,探索具有市中区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九)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政府制订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服务。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会设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会员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二)凡自愿为慈善事业服务的单位、团体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加入本会。3(三)凡热心于慈善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企业家、社会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均可提出书面申请加入本会。(四)海外华侨和港、澳、台慈善机构、华人组织均可由本人(机构或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加入本会。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4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和常务理事。(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

内江市市中区慈善总会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oy_0011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