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上海市青浦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我单位建设工程,现已达到竣工验收标准,满足建设部建质(2013)171号文件《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定》和沪建交(2014)31号文件《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定于0月0日组织竣工验收。现将竣工验收前有关资料送上,请审。竣工验收成员名单如下:验收组姓名单位专业职称职务组长项目负责人副组长设计项目负责人副组长总监副组长项目经理组员技术负责人组员现场负责人组员土建负责人组员机电负责人组员勘察负责人组员总监代表组员安装监理组员土建监理组员技术负责人组员施工经理组员土建施工员组员安装施工员组员质量部部长(建设单位公章)年月日
上海市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