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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论文-关于新会计准则中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账务处理的思考.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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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研究论文-关于新会计准则中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账务处理的思考会计研究论文-关于新会计准则中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账务处理的思考论文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预提费用;适用而简单论文摘要:新的会计准则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报表项目,在原准则下这两个账户的使用充分体现了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从事具体核算会计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很关注与这两个账户相关的业务处理方法,在此提出五种观点进行具体分析,最后确定出适用而简单的账务处理方法。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以下简称“两费”)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最主要的账户。在原制度中,它们分属资产类和负债类账户,它们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均有专门项目加以列示。企业常见的车辆养路费、报刊杂志费、保险费、预提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等均属于“两费”的构成内容。但是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在经过指南的征求意见稿、草案、正式稿几次变化后,最终从财务报表和会计科目中彻底消失,没有一点说明,不留一丝痕迹。大家都百思不得其解,但是账务处理工作还是要继续,根据对准则制定出发点的理解,新准则出台后,又对原准则下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方法加以分析,根据大家的理解,总结以下几种观点,在此归纳提出,以便于财务工作者在比较分析之后,选择一种恰当的方法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第一种观点:对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下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科目问题,该准则体系已经不再出现这两个概念,也就是说,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出现这两个项目,相关业务形成的结果,应当根据该准则体系的有关规定分别计入相关项目中。对于“待摊费用”问题,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下,并没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单独出现“待摊费用”的字样、概念而已。只要企业的相关经济业务符合准则中资产的定义,仍然可以将其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方。比如,企业预付若干月的房租,在原准则:制度:下,计入“待摊费用”账户,在新准则下,如果符合资产定义,可以计入“预付账款”账户。再比如,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的报刊费的处理,由于这三类费用支出均是企业按相应合同预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与购买商品、采购材料时预付账款的性质相同,因此通过“预付账款”账户核算,同时为了与采购材料、购进商品所预付的款项区别开来,可以通过相应的明细账予以区分。相对应的“预提费用”也采用同样原理。比如,原来计入“预提费用”账户的预提的贷款利息支出,该费用属于企业已发生尚未支付的负债,符合负债的定义,计入“应付利息”账户。预提费用的处理观点提出了对预提贷款利息的处理,但是并没有将企业常见的预提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账务处理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第二种观点:“待摊费用”账户期末不会出现贷方余额,按照原准则的处理方法,待摊费用发生时: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等:摊销时,借:“相关费用类”账户贷:待摊费用待摊费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表示的是实际摊销额,而实际的摊销额不会超过待摊销额,所以“待摊费用”账户期末不会出现贷方余额。根据这个最终表现出来的性质,就把“待摊费用”所属明细账户的借方余额反映在“预付款项”项目中。“预提费用”也采用同样原理,将“预提费用”所属明细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在“预收账款”项目中。这个观点中待摊费用的处理和第一个观点中待摊费用的处理结果相同,都是在预付账款中体现,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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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