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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模板.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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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纠纷案例案例:未与劳动者及时签订合法劳动合同,致赔偿双倍工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东一法排民一初字第44号原告:段志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X。委托代理人:唐泽某,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东莞某公司,住所地:广东某,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XX。法定代表人:张定某,该公司副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龚志某,湖南国纬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段志某诉被告东莞某公司(以下简称“美信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李慧仪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独任审判,并先后于2014年2月18日、2014年4月25日两次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第一次开庭时原告段志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唐泽某、被告美信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龚志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段志某起诉称,段志谋于2012年11月16日入职被告美信公司从事保安工作,但美信公司并未和段志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段志某缴纳养老保险、支付加班工资及高温津贴。2013年10月28日,美信公司与段志某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美信公司的行为侵犯了段志某的合法权益,段志某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美信公司支付段志某:1、因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4200(从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日);2、;3、高温津贴(2013年6月至10月)750元;4、经济补偿金2200元;。被告美信公司口头答辩称,一、其无需支付段志某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理由为段志某入职时手续齐全,包括签订了入场登记表、承诺书、入职担保书,双方于段志某入职后第二天即2012年11月16日签订劳动合同;二、段志某的加班费应根据美信公司提交的有段志某签名确认的考勤表进行认定处理;三、美信公司无需支付段志某高温津贴,因为保安室是个独立的房间,内置风扇;四、段志某以更换工作环境为由主动离职,故美信公司无需支付段志某经济补偿金。经审理查明,原告段志某于2012年11月16日入职被告美信公司工作,任职保安。2013年9月16日,段志某向美信公司提交辞职单,并于2013年10月28日离职。段志某在2012年11月、、、2554元、、、2195元、、、,。段志某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美信公司支付:1、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24200元;2、工资差额(含加班费);3、2013年6月至10月的高温津贴750元;4、经济补偿金2200元。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企石仲裁庭于2013年12月18日作出东劳人仲企庭案字(2013)53号仲裁裁决书,裁决:一、美信公司应于该仲裁裁决生效后三日内支付段志某:1、2012年11月份至2013年10月份工资差额(含加班费);2、高温津贴750元。二、驳回段志某的其它请求。段志某对裁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向本院起诉,请求依法裁判。庭审中,。双方均确认段志某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200元/月。段志某主张其在职期间,美信公司并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要求美信公司支付2012年12月16日至2013年10月28日期间的二倍工资,以2200元/月计算11个月为24200元。美信公司对二倍工资以2200元/月计算的方式没有异议,但主张其与段志某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无须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并提供员工入厂登记表、担保书、承诺书及劳动合同及1309间接人员考勤表,证明段志某的工号为FXXXXX及其与段志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上述材料中,员工入厂登记表显示段志某的工号为FXXXXX,与段志某提供的工牌及工资条中的工号一致;劳动合同的首页有手写编号:“F8067”的字样,落款处有“”字样的签名,据此美信公司主张段志某作为保安已按照美信公司的要求办理了担保手续,其入职的第二天即2012年11月16日即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的编号是唯一的且与段志某的工号一致。段志某度劳动合同的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其并未与美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名并非本人的签名,同时1309间接人员考勤表并不能完全记载其上班的时间。美信公司提供辞职单,证明段志某的离职原因是自愿离职。该辞职单显示,段志某的离职原因是欲更换坏境,离职签名栏有“段志某”字样的签名。段志某对该辞职单的签名没有异议,但主张其是被美信公司辞退,因美信公司要求其在辞职单上签名才能发工资,但对此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段志某向本院提交笔迹鉴定申请书,要求对美信公司提供的劳动合同中“段志某”字样的签名进行鉴定,同时美信公司亦向本院提交了鉴定申请书,要求对上述劳动合同中“段志某”字样的签名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有本院委托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对上述申请的内容进行鉴定。期间,因美信公司并未按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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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书犹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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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