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公开事项的补充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剧增,办案支出增加。,,其中:,,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剧增,办案支出增加。二、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仓山区法院(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原因是我院案件量剧增,办案支出增加。三、,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四、: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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