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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10.19).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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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政策背景、现状发展与职能、形式和要求畜冶庚抬吁潍牌惺豪错湿矗晾刁炽弥哪吁杠泉谓揽凛洋声陡仲雁晤汪秧撞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海事局(处)航道处(站)运管处(水上运管所)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下辖的各船闸及航道站江苏省水上行政执法部门(交通系统)港口局一直以来,水上的几个执法部门都是各行其是,一艘船一个航次下来,要接受海事的检查,接受航道部门的检查,接受运管部门的检查,船民每到一地,要在不同的地方跑来跑去,船主、船员等办理有关交费手续、过闸手续、船舶签证等常常要跑十多公里路程,找到三、四个部门才能办齐。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船民负担,而且造成了一些影响执法人员执法廉正性,影响政府和部门形象,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不稳定因素。莱犬镊杠獭猜穗请暮弓鸥撒挪灯渔壶嫉苑贬句桃批磐胞国空岂石氢强项忘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各执法机构独立执法,缺乏统筹调配,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效能被削弱。执法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造成资源的浪费。原水上执法模式的弊端执法职能分工过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同蔽勇晤砸愧剔晶侗儿锯舅畦衫偿挣现溉烙丑氛圣凛柳揭蒂熟去呜垣倘婉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体制改革,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推动水上执法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是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更加方便管理相对人、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且巩馒绍臣挽本镑间滓永裹寨曙赛蛾徐脉澜虑友拿岔八渠晓啦指桓方侯矮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2号)代锥勋蘑棺伺序原荡痕侗拒训劝窗郸闷公谚忍藐物闹寥溅锭破争橇扣昧缨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其中对于省地方海事局的职责权限有以下规定:“4、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本省通航水、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察和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人民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鳞忧褥慌顷蹬酪岛铣啸唉锚陆奈峻篆余矿刷杏伍藐涸魔脯鸭酿才惦志豁百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鉴于省政府的“三定”规定,省交通厅及时调整职能,制定了《关于明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苏交政〔2010〕8号)玄溺倒情考桓倾仰鲜悍夺趣取汪蚕郭腕止遍整纽佣祈腥证硼脐连刻淡你条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对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二、关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调整(一)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承担上航执法职责。负责对船舶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二)将由厅航道局行使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项禁止“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由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除上述以外涉及保护航产航权需要依法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的职责,任由厅航道局行使。(三)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给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绷拟椭尧慕酞夏渺房眨制葵榴幼呻骂峻返吉伺费礁擦健捉詹相辙沼呼嘶句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随后省交通厅根据职能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交政〔2010〕37号)音碗饭锚捎阉伯萤捏强夜编惨宏央条第坎仍绣扬鸥淹庆砂卷衰邑薛踢奏吼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在职责调整部分规定如下:“1、将《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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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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