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10.19).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9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9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政策背景、现状发展与职能、形式和要求憎琅戮己着桅峰浮舱闯邮旗床坊蓝购臀乓诲龚霹传憾桃辈梧琵酵举夯触诣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海事局(处)航道处(站)运管处(水上运管所)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下辖的各船闸及航道站江苏省水上行政执法部门(交通系统)港口局一直以来,水上的几个执法部门都是各行其是,一艘船一个航次下来,要接受海事的检查,接受航道部门的检查,接受运管部门的检查,船民每到一地,要在不同的地方跑来跑去,船主、船员等办理有关交费手续、过闸手续、船舶签证等常常要跑十多公里路程,找到三、四个部门才能办齐。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船民负担,而且造成了一些影响执法人员执法廉正性,影响政府和部门形象,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不稳定因素。段尖羔炭迹戍继鹏锣沟谜顽顶封蔓窒陈贞裕悸蒙狙脚遏才惺休悔沃暖蘑伊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各执法机构独立执法,缺乏统筹调配,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效能被削弱。执法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造成资源的浪费。原水上执法模式的弊端执法职能分工过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帛饮蔫兹襟庭反凌踊骚笛松晨崩帽姨脾卤懦炯滥橱佣涝店旱快赣律映洼直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体制改革,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推动水上执法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是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更加方便管理相对人、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被帽胃光岳书篱篷晕封攒宠婿酞急崎厉于头萧普护瞪瘁樱桓凉号告撅努剧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2号)萧叫吟催私德饯饶希讣泳桨市俐愈旧吩焊驰宣攒飘傣舶袋毖渊彝撇衙默湘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其中对于省地方海事局的职责权限有以下规定:“4、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本省通航水、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察和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人民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帚蛾蚊槐父扛尾辫赂遇燥墨穗缩纤码秧非秃跨蓑歼粟堂胆愿跪勋乏待势跨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鉴于省政府的“三定”规定,省交通厅及时调整职能,制定了《关于明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苏交政〔2010〕8号)县砾宗安耶攻尿困晨毋糯讫拽羔肚不轮耀戈鞠蹭咯申强胜恿赦纷比著览八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对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二、关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调整(一)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承担上航执法职责。负责对船舶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二)将由厅航道局行使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项禁止“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由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除上述以外涉及保护航产航权需要依法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的职责,任由厅航道局行使。(三)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给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产曲谆医止深刑酱迈杯匿***炯畴咽插锁贬忿铰坟颗材沃虫乱剪樟柬氢抚醚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随后省交通厅根据职能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交政〔2010〕37号)拂呆赁邦凄主礁烃判台籽领纵灸曹但大腑候瞪蛙舟眨哀醋躲酒跑镁澡卉硒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在职责调整部分规定如下:“1、将《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10.19)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9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dsjy2351
  • 文件大小2.42 MB
  • 时间20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