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论坛机制及其重构的法律*** 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稳定论坛/金融稳定理事会内容提要:金融稳定论坛是亚洲金融危机的产物,是七国集团为维护金融稳定而创设的法律机制。它在增进特定金融领域问题的识别与解决、促进国际金融标准的推广与实施、改善跨部门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与协调方面取得了法律成就,但也存在非正式性、松散性和代表性缺乏等法律缺陷。次贷危机催生了论坛的重构。论坛的重构,为增强新兴市场国家话语权提供了历史机遇,为建立全球金融早期预警机制奠定了组织基础,为统一金融监管标准搭建了实践平台。 金融稳定论坛(FinancialStabilityForum,FSF)是七国集团(G7)[1]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维护全球金融稳定而发起设立的国际论坛。该论坛自成立以来在促进金融体系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及全球蔓延使金融稳定问题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在此背景下,金融稳定论坛以其独特的作用和法律成就吸引了各国政府、国际机构以及学界的目光。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G20)[2]伦敦金融峰会达成一致,决定新建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StabilityBoard,FSB),在更强健的组织基础之上重构金融稳定论坛,以采取更切实的措施维护全球金融稳定,开启了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新篇章。一、金融稳定论坛产生的背景20世纪90年代,金融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在此背景下,各国间的经济联系和相互依赖程度日益加强,任何金融问题所引发的危机不再局限于一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将在世界其他地方引发剧烈的连锁反应。[3]1997年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打破了亚洲经济繁荣发展的景象,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促使国际社会认识到构建国际金融稳定机制的重要性。1998年10月3日,G7财长和央行行长在华盛顿会晤,联合发表了一项致力于维护金融稳定并推进国际金融体系改革的声明。该声明指出,始于亚洲的金融问题已经暴露出新兴市场国家和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为了应对当前形势带来的挑战,有必要加强国际合作,并迅速开展广泛的改革。[4]会议要求时任德国央行行长的提特梅耶就此与其他相关主体进行磋商,寻找一种新的结构以增强国家与国际监管主体和金融机构的合作,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次年2月,在G7波恩会议上,提特梅耶提交了名为《金融市场监督和监测方面的国际合作与协调》的报告,提议建立金融稳定论坛,作为增强金融市场监督和监测方面国际合作与协调的平台,促使国际金融市场更好地运作。[5]与会各国接受了上述建议,并在会议结束时发表的联合公报中明确表示,将立即采取行动举办金融稳定论坛。[6]同年4月14日,金融稳定论坛第一次会议在华盛顿召开,G7财长和央行行长出席了会议。国际清算银行总裁安德鲁?克罗克特以个人身份被任命为论坛主席。研究表明,金融稳定论坛是G7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国际金融体系稳定而采取的重要举措;金融全球化及其伴生的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是金融稳定论坛产生的宏观背景,而1997爆发的亚洲金融危机则是金融稳定论坛产生的直接推手。二、金融稳定论坛的法律机制从其产生的背景及过程来看,金融稳定论坛是G7在构建金融稳定机制方面所做的一种有益尝试。它由G7发起设立,向G7财长和央行行长负责并报告工作。根据提特梅耶提交的报告以及G7在波恩会议上发布的公报,论坛设立的宗旨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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