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京社保发〔2002〕75号关于调整北京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各区县社保机构、各参统单位:根据《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政府1998年2号令)及《关于北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比例调整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2〕176号)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操作问题通知如下: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本单位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调整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7%调整为8%(缴费基数1-3月暂不调整)。原行业统筹单位的企业缴费比例和个人缴费比例参照上述比例调整。按照京劳险发〔1998〕8号文件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到8%,这类人员缴费比例总和为22%。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主题词:调整养老保险比例通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02年12月17日印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文件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xc6688
  • 文件大小19 KB
  • 时间2020-01-1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