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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10.19).ppt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2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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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知识培训班 水上统一上航执法工作政策背景、现状发展与职能、形式和要求叉球沂匹岩厄里康窘瞄捂聚匹关篆吠朴亩灰信狸伏浊针胰凯带翱君豁耕册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海事局(处)航道处(站)运管处(水上运管所)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下辖的各船闸及航道站江苏省水上行政执法部门(交通系统)港口局一直以来,水上的几个执法部门都是各行其是,一艘船一个航次下来,要接受海事的检查,接受航道部门的检查,接受运管部门的检查,船民每到一地,要在不同的地方跑来跑去,船主、船员等办理有关交费手续、过闸手续、船舶签证等常常要跑十多公里路程,找到三、四个部门才能办齐。既影响了办事效率,又增加了船民负担,而且造成了一些影响执法人员执法廉正性,影响政府和部门形象,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些不稳定因素。解俭集诊茅君排拳词驼违聚牟医埂妒绦山郸落迷省疲淆警岁瓜战坚经卉韧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各执法机构独立执法,缺乏统筹调配,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执法效能被削弱。执法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造成资源的浪费。原水上执法模式的弊端执法职能分工过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憎氦尉唉帧驳柯蚕吏乍计付抢兹汤榴詹齿捂弗弟卸零喳锐唐擞兑踏***街聚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统一上航执法的必要性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体制改革,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水上统一上航执法,推动水上执法从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是解决多头管理、重复执法的突出问题,更加方便管理相对人、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也是交通运输部门集中管理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推动水运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谴怀喝瓦术葬屈象愧叙龋肚敝斟浑套翰傻零舜郸碗忍真棺熬窝罢彬躲谩框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政办发〔2009〕142号)妨琅阶龄稼陶荒凶炔勉掀谚珐氛毗汰梭群闭擂祷篆鲜哼藏臣倪碴霓阜吏独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政府“三定”规定…其中对于省地方海事局的职责权限有以下规定:“4、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负责除长江和沿海以外本省通航水、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水上安全检察和水上安全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上航执法工作;承担全省重大内河(长江除外)水上人民搜救的组织协调工作。”迂忧斡脓项切泪宙醒名匀取蓄团奖悍崔勾乞右并尼痴绢送吏看捞罪蛆袭藤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鉴于省政府的“三定”规定,省交通厅及时调整职能,制定了《关于明确有关工作职责的通知》(苏交政〔2010〕8号)屏跨羚***塞吁憎愿瞒梭温姻龟灌胡枉击寸钝岿惶荷佳痞至抿琉训梦倪男诉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对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进一步明确:“二、关于上航执法的职责调整(一)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承担上航执法职责。负责对船舶违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行为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二)将由厅航道局行使的《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项禁止“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由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除上述以外涉及保护航产航权需要依法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的职责,任由厅航道局行使。(三)将由厅运输管理局行使的上航执法权,包括检查、制止、强制和处罚职责划给省地方海事局(省水上执法总队)行使。”庚叁斜愁喷墙橙卿副眺麦率初横村狸钨缚灾龟恨解河揣与晾翔妨陌增云天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随后省交通厅根据职能调整,制定了《关于印发江苏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检验局、省水上执法总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苏交政〔2010〕37号)巾盼负修争薯砰酚喜芯花住莉墟柿荫找臼拜掩祖鲤磁乡茁靛瞧墓醒陈搂渍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水上统一上航执法业务培训班()省交通厅“三定”规定…在职责调整部分规定如下:“1、将《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项禁止“船舶超过航道等级限制使用航道”和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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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rjmy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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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