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气科函〔2016〕67号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反馈2016年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评估专家组意见并进行整改的通知湖北、四川省气象局:根据《中国气象局国家级气象科研机构和平台评估办法》要求,经报中国气象局批准,科技与气候变化司(以下简称科技司)委托中国气象学会秘书处组织专家组对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和八个专业气象研究所(以下简称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2012—2015年的工作开展了评估。现将专家组评估意见反馈给你单位(通过Notes另行发送),并就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的整改工作要求如下:,结合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全国气象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制定国家级气象科研院所的整改方案;加强对科研院所整改工作的支持和保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整改总结报科技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努力提升核心技术和优势研究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对气象现代化的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和科研基础条件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强化开放合作,充分发挥气象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作用。,强化监督和检查,于2018年底前组织开展武汉暴雨研究所、成都高原气象研究所中期评估,检查整改成效。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2016年11月15日(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10-68406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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