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中山国税发〔2017〕58号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推行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各基层分局、局内各单位,中山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局内各单位:根据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工作部署,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决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我市纳税人关闭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税号+密码”和“CA证书+密码”的登录入口。届时,纳税人统一通过“实名用户+密码”的登录入口进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为确保纳税人登录方式的顺利过渡,请各税务分局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未办理实名认证的纳税人尽快通过电子税务局网站、“广东国税”APP或者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实名认证。对于仅在地税部门办理社保业务的单位(即纯社保缴费户),可使用“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客户端软件或者“中山地税社保网报APP”办理相关业务。中山市国家税务局中山市地方税务局2017年6月14日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中山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科承办办公室2017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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