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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如皋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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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如皋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市直学校,各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局机关各科室: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204号)和《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岗位考核暂行办法》(通人事〔2009〕11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皋人社发〔2019〕160号)等文件精神,为严格考核制度、规范考核程序、强化考核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度如皋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范围和对象截止2019年12月31日时点止,全市所有在编教职工(含退养人员等)。除下列人员外,其余人员均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以市直学校、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为单位,下同)进行考核定等并上报。(1)报市局备案的交流教师(含至城区学校顶岗的新教师等)和经市局同意在本市教育系统内流动的教师,不在人事关系单位考核,由现实际工作单位与本单位在编人员一同考核定等并上报,考核表由人事关系单位和实际工作学校双方盖章确认。(2)赴外县市合作教学人员不在人事关系单位考核,单独组团考核定等上报,考核表由人事关系单位和外县市学校双方盖章确认。(3)援疆、援藏、援陕等现仍在援教地的人员,不在人事关系单位考核,由援教工作地进行考核定等并直接报市局。(4)市直学校校长(园长)、书记,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校长、主办会计,镇(区、街道)社区教育中心校长,不在人事关系单位考核,由市局组织集中考核定等。二、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今年仍全部予以“嘉奖”表彰。但今年取消了获得相关奖项即可直定优秀的做法,也取消了“记三等功”表彰。(一)优秀等次的确定。今年各单位优秀指标分两部分分别下达:一是直推指标。今年市局继续统筹优秀指标直接对坚持在一线、满负荷工作、勤勤恳恳、业绩优秀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各单位可在直推指标内直接将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报市局“嘉奖”(年度考核优秀):2014年9月以来连续任班主任(管理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可视同),其中任教毕业班至少两年(小学、特校教师至少一年),且今年任课时数达全校平均数以上,教育教学业绩居本单位前列(必须居前1/4),无师德考核“一票否决”情形的一线教师。同等条件下,工作量重者优先、工作业绩优者优先。宁缺毋滥。二是评选指标。市局根据2019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情况下达评选指标。优秀等次,要继续大力向超工作量教师、班主任,尤其是业绩优秀的教师、班主任倾斜,向在高考、中考、对口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倾斜,以及向距退休时间5年内的现仍坚守一线、达平均工作量、业绩良好的教师倾斜。各单位在开展考核评优工作中,须将在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干部(指除局直接考核人员以外的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干部、中层干部,以及教育管理中心组***员,但任课时数超过本校教师平均任课时数的教育教学管理干部可视作一线教师。下同)与一线教师分列考核,评优比例(管理干部优秀人数占参加考核的管理干部数)不得突破本单位的评优比例。援疆、援藏、援陕等工作人员,在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中如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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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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