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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doc


文档分类:高等教育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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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浙大远教发〔2012〕13号━━━━━━━━━━━━━━━━━━关于公布远程教育公共英语课程替代有关规定的通知学院各部、室、中心,各远程教育学****中心:根据***在职学生的学****特点和文化基础,参考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和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公共英语课程的相关免考条件,经学院研究决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办理“基础英语”、“英语(1)”、“英语(2)”课程替代。1、“基础英语”课程替代申请条件我校远程教育在籍的专科学生,凡在入学注册时年满35周岁或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同“教育部关于免考统考‘大学英语’的少数民族学生的界定”,详见学院《学生手册》。下同)。2、“英语(1)”、“英语(2)”课程替代申请条件我校远程教育在籍的专升本学生,凡在入学注册时年满40周岁或户籍(以身份证为准)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3、申请流程(1)符合上述课程替代条件的学生,持身份证原件,原则上在每学期最后一批新生录取名单公布后三天内向所在学****中心申请办理课程替代。(2)学****中心对学生的身份证进行初审、汇总后,在学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学院审核,并办理公共英语的退课操作。(3)公共英语退课后,学生必须在选课期间,自行从指定的公选课中选择替代课程,所选课程学分不得少于被替代课程的学分。具体公选课程详见附件。(4)学生从指定的公选课中选择替代课程时,应避免该课程考试时间与其他在修课程冲突。如存在考试时间冲突的情况,须在选退考期间自行作退考操作。4、本规定自2012年秋冬学期开始实施;原基础英语课程替代规定(浙大远教发〔2011〕82号)即行废止。符合替代条件的在籍老生可按本规定执行,但对已选修的公共英语课程不予退课退费。5、本规定由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负责解释。附:替代公共英语课程的公选课目录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二○一二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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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陈潇睡不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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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