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县规划局公开挂牌土地规划设计条件洪规设[2012]R47号日期:2012年12月6日建设项目名称陕西路东侧、凤鸣路南侧地块座落位置陕西路东侧、凤鸣路南侧建设项目用地须同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如与本规划条件有关要求相抵触,应及时与我局联系。本规划条件有效期为12个月。建设单位名称公开挂牌地块编号序号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序号规划设计条件内容1用地性质商业用地6管线应设置给水、污水、雨水、电力、燃气和通讯等综合管线,所有管线必须地下铺设,且与城市管网衔接,综合管线规划另行审查。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污水需经无害化处理。2用地范围四至西至陕西路,北至凤鸣路。(具体定位见红线图)7市政公用设施按相关技术要求配置必要的公共配套设施如垃圾收集点、燃气调压站、配电房、消防设施等,并将其反映到设计图件中。配电房与主体一并设计并应满足江苏省电力公司规定要求。㎡,。(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8公共设施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配置必要的公共设施。物管用房面积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3‰;物管用房须在图纸中注明面积及具体位置,宜集中设置。按淮综合[2003]10号文件精神,安全防范设计一并规划设计,监控房及警卫室面积不应少于40㎡。3建设控制容积率≤≤50%9城市设计要求1、要注重城市的整体效果,形成城市景观的地方特色,建筑体现时代特征,色彩明快,简洁大方,注重室外环境的美化;2、注重细部处理,并与周围建筑相协调;3、要注意丰富城市景观轮廓线,建筑物的亮化和***物采用隐蔽设计,充分考虑外装饰与建筑设计的有机结合;4、要求进行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建筑夜景照明规划设计;5、商业店铺要求采用钢化玻璃地弹门,统一考虑广告店牌、太阳能热水器、空调室外主机等安装与建筑融为一体,布置形式设计应与城市景观设计要求相结合,形成完好、整齐、美观的街景效果。绿地率≥35%建筑限高总高度不大于100米,同时必须满足《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入口方位主出入口设于陕西路。10其他要求1、由建设单位聘请省内外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报审,报审方案不少于3个;2、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等的有关规定;3、后退道路红线部分应与设计方案一并设计,并由建设单位负责建设,设计方案需报我局审批后实施;4、建筑风格与空间布局须与周边建筑协调;5、要充分考虑无障碍设施的设计;6、应注重沿街景观效果;7、用地范围内的各类管线由开发商无偿迁移;8、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本规划条件各项要求,凡本规划条件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的要求。停车机动车(面积或泊位)㎡配建停车位,地面停车比例不得大于40%。非机动车(面积或泊位)商业按5车位/100㎡配建停车位。4建筑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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