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教育学院文件金华市教育考试院金教院〔2017〕14号关于举办第一期“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宣讲人”培训班的通知各县(市、区)招考办(考试中心),市直属高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有关精神。根据工作安排,金华教育学院与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决定联合举办第一期“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宣讲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的我省作为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试点改革将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至2017年全面实施。录取阶段是整个试点工作的攻坚阶段,是新高考招生政策的集中体现,举办“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宣讲人”培训班,旨在学校能为考生和家长提供更仔细、更周到、更贴心的咨询服务。二、培训对象各高中(含民办高中)学校分管领导或能为考生答疑解惑的志愿教师。三、培训内容《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解读,学校选课走班、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生涯规划等实践操作。四、培训时间及地点培训时间:2017年3月30日至4月1日(30日上午8:30报到)培训地点: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环城北路639号)五、培训方式本次培训采用短期集中授课、专题研讨、经验分享、总结提升的培训方式,同时在学****期间进行典型学校综合实践和专题报告撰写。六、培训经费及学分培训费600元/人(费用由金华教育学院收取,学员用公务卡缴费),学员的住宿、培训、往返等费用回原单位报销,培训结束后获取指令性24学分,由金华教育学院统一上报登记《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七、其它事项各县(市、区)招考办,市直属高中接到通知后根据要求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在3月24日前将参训人员汇总表和电子稿报送至金华教育学院,并通知学员按时参训。联系人:金华教育学院,周珑(89107209);金华市教育考试院,刘芳(82469628)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3月13日金华教育学院金华市教育考试院2017年3月14日印发第一期“浙江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宣讲人”参训学员汇总表序号姓名单位职务或职称联系电话是否住宿注:请将参训学员电子稿报送至80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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