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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法分则复习笔记(四).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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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司法考试刑法分则复****笔记(四)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1、故意***罪与故意伤害罪(232条、234条):(1)故意***罪所保护的法益:“人的生命权”;刑法不保护动物的生命权,之所以保护大熊猫,是因为这里所保护的是人类资源多样性的权力,而不是大熊猫的生命权。(2)故意***与故意伤害的犯罪对象——“人”的理解;民事权利始于出生:脱离母体并独立呼吸。民事权利终于死亡:心死、脑死、肺死、三死合一。注意:打伤胎儿的,胎儿出生后算故意伤害,打死胎儿的算对母亲的故意伤害。(3)***行为的方式——作为与不作为;注意:不作为的***的着手,必须是在被害人的生命权有紧迫危险的时候。(4)***关联罪的问题:①相约***。即二人以上相互约定自愿共同***的行为。如果相约双方均***身亡,自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如果相约双方各自实施***行为,其中一方死亡,另一方***未逞,未逞一方也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相约***,由其中一方杀死对方,继而***未逞的,应以故意***罪论处,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②引起他人***。即行为人所实施的某种行为引起他人***身亡。第一,正当行为引起他人***的,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第二,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引起他人***的,也不成立犯罪。不能因为引起了他人***,就将其错误行为或者轻微违法行为当作犯罪行为处理。第三,严重违法行为引起他人***身亡,将严重违法行为与引起他人***身亡的后果进行综合评价,达到了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如诽谤他人,行为本身的情节并不严重,但引起他人***身亡,便可综合起来认定行为的情节严重,将该行为以诽谤罪论处。第四,犯罪行为引起他人***身亡,但对***身亡结果不具有故意时,应按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并从重处罚。例如,***妇女引起被害妇女***的,以***罪从重处罚。③教唆或帮助***。教唆***,是指行为人故意用引诱、怂恿、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产生***意图。以相约***为名诱骗他人***的,也是一种教唆***的行为。帮助***,是指在他人已有***意图的情况下,帮助他人实现***意图。我国刑法对***罪规定得比较简单,没有将教唆、帮助***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在这种立法体例之下,是认为教唆、帮助***的行为根本不成立犯罪,还是认为教唆、帮助***的行为成立普通的故意***罪,的确是需要研究的问题。如果认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只是实行行为,那么,只有当教唆、帮助(与共同犯罪中的教唆、帮助不是等同概念)***的行为,具有间接正犯性质时,才能认定为故意***罪。首先,欺骗不能理解死亡意义的儿童或者精神病患者等人,使其***的,属于故意***罪的间接正犯。其次,凭借某种权势或利用某种特殊关系,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心理强制方法,使他人***身亡的,成立故意***的间接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中国第一法律门户提供更多免费司法考试资料下载正犯,应以故意***罪论处。例如,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行为的,邪教组织成员组织、策划、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人员***的,应以故意***罪论处。最后,行为人教唆***的行为使被害人对法益的有无、程度、情况等产生错误,其对死亡的同意无效时,也应认定为故意***罪。例如,医生欺骗患者说:“你最多只能活三个月,而且一周后开始剧烈疼痛。”进而使其***的,患者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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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