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血液生命的礼物首都血液工作回顾第一阶段:有偿献血阶段(1978年以前)第二阶段:义务献血阶段(1978至1997年)第三阶段:无偿献血阶段(1998年至今)中国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我国于1998年10月1日起实施《献血法》明确指出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都有献血义务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为200ml或400ml,两次采集间隔不少于六个月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首都血液供应面临的挑战医疗资源丰厚医疗新技术发展医疗保障力度加大(新农合)交通发展方便了周边患者来京就医医院扩张老龄化社会人体血量的构成及血液的功能人体血量的构成正常成年人:占体重的7%-8%人体血液主要由两部分构成循环血:约占全身总血量的80%储备血:约占全身总血量的20%失血量与代偿的关系失血少于10%:可代偿(对人体正常生理活动没有明显损害)失血10%-30%:失代偿(出现症状,引起机体活动障碍)失血大于30%:危及生命知识应用例如:一个体重60kg的成年人体内血液总量约为4200~4800ml一次失血420ml以下是安全的,机体可以代偿一次失血1200ml以上才会有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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