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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网上课程——税收筹划的误区与风险02.doc


文档分类:经济/贸易/财会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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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业务招待费的所谓筹划利用“漏洞”避税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利用“漏洞”筹划是一把双刃剑——有利于税法完善【案例】有一董事长向公司借300万元买了一栋别墅,并办理了个人借款手续,到第二年底还未归还该笔借款。财税[]158号文《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如下: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这号文件该董事长不仅要补缴税款,还面临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于是,为堵住财税[]158号文这一漏洞,财税[]83号规定将借款需确认分配征收所得税的对象扩大到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它人员,即全体员工。:(1)征管上的盲区【案例】购物卡的筹划空间(2)税制盲区【案例】违约金的筹划(财税[]16号文)【案例】装修费如何处理?如果一个企业租房开公司花200万元装修,所发生的装修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1>国税函[]704号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的房屋装修费,凡房屋产权不属于本企业的,可在房屋装修后投入使用的次月开始,按5年平均摊销”。<2>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它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税种差异纳税人差异税率差异地区、行业税收优惠条款差异误区之二:税收筹划即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钻税法漏洞及不明之处规避税收的行为即为避税。【案例】财税[]208号文和财税[]192号文,规定对新办的服务性企业,如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其3年的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免税待遇。英国经济学家西蒙·詹姆斯曾指出:“会计师们把避税称为税务筹划,以强调这种行为的合法性”。误区之三:税收筹划只要合乎税法则万事大吉。,也要合乎其它相关法律;税收筹划不仅要合乎税收法律,也要其它相关法律。利用行贿受贿税务官员、签订阴阳合同等欺诈手段就不是税收筹划。比如前面所举的将本是售房的合同签订为赠房的合同就不能算是所谓的税收筹划。直接投资【案例】预提所得税的规避美国汽车公司中国汽车公司成立投资美国汽车境内子公司。【案例】自制固定资产的所谓筹划【案例】电梯企业分立的筹划(国税函[1998]390号文)《关于电梯保养、维修收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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