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有关“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不再一一罗列。。,如有重大更改,是否有相应的批准文件;如有较大的变化时,应阐明原因、依据,并对照初步设计说明更改的主要内容。《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注明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参数与数量但不得指定制造商和供应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8年版),可参照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民用建筑工程电气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9DX003),并应视工程情况增删:——工程概况:说明建筑类别、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以及功能特性等。——设计依据:列出本项目依据的主要标准及法规,当施工图设计与审查批准的初步设计不一致有重大更改时,应阐明原因、依据,并对照初步设计说明更改的主要内容。——设计范围:明确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变、配、发电、照明、节能与环保、防雷、接地及安全、消防及其它系统等。——负荷分类及容量:列出一级、二级、三级负荷的用电设备名称,并列出各级负荷(含消防负荷)的容量。*——分述供电电源、供电电压、供电方式、照明配电方式、主要设备的安装、导线选择及线路敷设、防雷接地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弱电系统等有关内容和采取的措施。——当多路220/380V外线电源引入,应注明该变电所的供电电源应满足相应的负荷等级要求,如明确哪些电源不能从变电所同一低压母线段引出。——本工程应有节能设计专篇。——本工程选用的标准图集编号、页号。——说明选用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技术数据。——选用的设备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禁止使用淘汰产品。——严格执行国务院279号文,除特别要求的专用设备材料外,不得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生产厂、供货商。*,内容、深度应符合要求,包括:——落地式动力配电箱、配电柜系统图中应标注柜内母线型号、规格。——继电保护采用的控制柜、直流电源及信号柜、操作电源均应选用企业标准产品,图中应标示相关产品型号、规格和要求。——系统图中应标注电器元器件的型号、规格、整定值,单相负荷应标明相序,末端系统应注明用途和容量。——平面图中应标注建筑平面标高。——施工图设计宜绘制“建筑物总等电位联结平面图”,相关专业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并布置总等电位联结MEB端子板。——设计文件的格式应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定,图例符号应符合GB/-2008的规定,特殊图例符号应标注说明。:系统短路电流计算、用电设备负荷及变压器选型计算、照度值和照明功率密度值计算、防雷计算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0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等。,当有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见GB50052-),配变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当配电电压为35kV时,亦可采用直降至低压配电电压。(见GB50052-),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见GB50052-),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应符合《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当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见JGJ16-)05年版])。,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中有大量一级负荷时,直接影响其运行的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见JGJ16-),用电设备端子处电压偏差允许值宜符合下列要求:1电动机为±5%额定电压。2照明:在一般工作场所为±5%额定电压;
相关标准规范中强制性条文。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