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吕忠梅:环境公益诉讼辨析共15页word资料.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吕忠梅:环境公益诉讼辨析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作者:吕忠梅   发表时间:2019-04-23   浏览次数:107   关键词:民事诉讼  公共利益  诉讼法  观察内容的选择,我本着先静后动,由近及远的原则,有目的、有计划的先安排与幼儿生活接近的,能理解的观察内容。随机观察也是不可少的,是相当有趣的,如蜻蜓、蚯蚓、毛毛虫等,孩子一边观察,一边提问,兴趣很浓。我提供的观察对象,注意形象逼真,色彩鲜明,大小适中,引导幼儿多角度多层面地进行观察,保证每个幼儿看得到,看得清。看得清才能说得正确。在观察过程中指导。我注意帮助幼儿学****正确的观察方法,即按顺序观察和抓住事物的不同特征重点观察,观察与说话相结合,在观察中积累词汇,理解词汇,如一次我抓住时机,引导幼儿观察雷雨,雷雨前天空急剧变化,乌云密布,我问幼儿乌云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孩子说:乌云像大海的波浪。有的孩子说“乌云跑得飞快。”我加以肯定说“这是乌云滚滚。”当幼儿看到闪电时,我告诉他“这叫电光闪闪。”接着幼儿听到雷声惊叫起来,我抓住时机说:“这就是雷声隆隆。”一会儿下起了大雨,我问:“雨下得怎样?”幼儿说大极了,我就舀一盆水往下一倒,作比较观察,让幼儿掌握“倾盆大雨”这个词。雨后,我又带幼儿观察晴朗的天空,朗诵自编的一首儿歌:“蓝天高,白云飘,鸟儿飞,树儿摇,太阳公公***笑。”这样抓住特征见景生情,幼儿不仅印象深刻,对雷雨前后气象变化的词语学得快,记得牢,而且会应用。我还在观察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联想,让他们与以往学的词语、生活经验联系起来,在发展想象力中发展语言。如啄木鸟的嘴是长长的,尖尖的,硬硬的,像医生用的手术刀―样,给大树开刀治病。通过联想,幼儿能够生动形象地描述观察对象。环境公益诉讼是近年来环境法学界和环境保护实务界高度关注的问题。不少学者和环境保护人士为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各方面的研究,也发表了不少成果。但是,若以法律思维方式仔细分析我国现有的环境公益诉讼研究,不难发现这些研究过于关注技术细节和制度设计,却忽视了一些本该作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构建的理论核心问题——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环境公益诉讼的客体。以下笔者从建立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角度出发,就上述问题进行辨析,以期能为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有实效的指导。一、导言:问题的提出在我国,公益诉讼理论还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但实践早已走在了前面。近年来,各方面人士向法院提起了大量的公益诉讼,其中有不少是环境公益诉讼。以下是几个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例:案例1:2000年12月30日,山东省青岛市300名市民以经青岛市规划局批准的在音乐广场北侧建立住宅区的做法破坏了广场的景观、侵害了自己的优美环境享受权为由将青岛市规划局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了此案,认为青岛市民具有主体资格。①案例2:2019年6月,浙江省杭州市农民陈法庆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告上法庭,认为环保局没有对制造粉尘、噪音的石矿企业进行处理,法院判决驳回起诉。2019年12月,陈法庆又以同一事由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浙江省环保局告上法庭,法院未受理此案。②案例3:2019年2月,浙江省杭州市律师金奎喜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杭州市规划局,要求规划局撤销老年大学项目许可证以保护西湖景区名胜,法院未受理此案。③案例4:2019年3月,福建省厦门市市民林雷将公益公交、特运顺联、白鹤友谊3家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林雷认为,3被告运营的公交车超标排放黑烟、污染空气,对他的健康造成了损害,3被告已经构成侵权。林雷要求法院判令3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他人民币1元的损失。法院受理了此案,但一审判决林雷败诉。④这4起案件,有2起法院受理了,有2起法院未受理。法院不受理这2起案件的理由都是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这表明:被理论界认为都是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件,法院却作出了不同的认定。这就给理论界提出了几个值得思考的问题:(1)都是以保护环境为诉由的案件,为什么有的原告被认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而有的原告又被认定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认定原告是否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哪些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呢?(2)那些被认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原告,其所代表的利益到底是私人利益还是公共利益?这两种利益之间有何关系?从表面上看,之所以会产生这些问题是因为我国的法院尚未采用公益诉讼理论。实际上,这些问题也正是目前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如果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一种专门的制度,而我国现行的

吕忠梅:环境公益诉讼辨析共15页word资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