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的概念劳动权是指那些具有人权属性的劳动者权利,包括劳动权、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社会保障权等权利。二、劳动权的体系劳动权体系主要包括六项具体劳动权,即工作权、团结权、集体协商权、集体行动权、社会保险权以及工作环境权。。集体劳动权是劳动者集体所共同享有的劳动权,包括团结权、集体协商权和集体行动权。个人劳动权是指除集体劳动权以外的其他各项劳动权,包括工作权、工作环境权与社会保险权。、团结权二、集体协商权三、、团结权(一)概念与性质团结权是宪法和法律确认的一项基本劳动权。狭义的团结权是指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并保证工会自主运行的权利。广义的团结权则是指劳动者运用组织的力量对抗劳动使用者以维护自身利益的权利,具体包括三方面:一是团结权,即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二是集体谈判权或称团体交涉权;三是集体争议全或称团体行动权,即所谓“劳动三权”。团结权为劳动者维持生存所必须,因此具有人权的性质。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二)团结权的内容首先,劳动者有权组织工会;其次,法律应保障工会的独立性,防止劳动使用者操纵工会,导致工会无法实现其目的。(三)团结权的发展史团结权的最终确立是各国工人运动长期斗争的结果。19世纪以前,各国政府一般都禁止工人组织工会。二战后,各国新公布的宪法大体都承认工人的团结权。团结权在历史上长期受压制是受民法“私人财产权绝对不可侵犯”和“契约自由”两大基本原则的影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上述原则已由绝对原则发展为相对原则。在订立雇佣合同时不再适用“契约自由”原则,而适用着眼于结果公平的法律原则,即“社会正义”原则。、集体协商权(一)概念集体协商权,又称“集体谈判权”,是指工会或者劳动者选举的代表有权与劳动使用者或劳动使用者的组织,以签订集体合同为目的进行磋商或谈判。慰盯潦紊但孪校亿轨***(二)(三)立法建议1.《劳动法》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签订集体合同。是否签订集体合同的选择权应当赋予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还必须保护集体协商中的劳动者代表的利益,防止劳动使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等手段对他们进行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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