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文题材料:6日深夜,赵女士遭遇了心惊胆战的一幕:一个年轻男子趁她不注意,将其携带的夹包抢走。她搭上路人的车追了几条街才将抢包者逮住。尔后,心生怜悯的赵女士又将其放了。赵女士的这一举动,引发出争议。观点1应将嫌疑人扭送公安机关。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廖丹: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赵女士的“放人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而赵女士明知此人正在实施犯罪,而且已经与几名好心人将其逮住,就应该将抢包男子扭送到公安机关。观点2“放一马”或可让他改邪归正。家住顺庆区铁欣路的吴明传先生认为,赵女士放了一个伤害她的人,并用她仁慈而善良的心去教育他,感化他,还给钱让其回家。相信稍有良心的人都会为之感动,对于一个年纪轻轻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或许就能给他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不能否认有这样的可能。但愿这名年轻人能良心发现,从此走上健康向上的人生道路。就以上材料写一篇700字以上的文章,题目自拟,文题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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