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经济学院1第三章第三章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代理法长春大学经济学院2学****要求学****要求?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了解代理的种类?了解代理权的产生和终止,能够区分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分清代理关系中本人,代理人,第三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长春大学经济学院3第三章国际商事代理法第三章国际商事代理法?第一节概述?第二节国际商事代理权的产生?第三节代理的法律关系?第四节代理法律关系的终止长春大学经济学院4香港红日家具厂(以下简称家具厂)生产了10套红木家具出售,该厂委托深圳江南贸易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代其寻找客户并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家具厂与贸易公司的协议中写明:红木家具的售价最低为12000元/套,按合同标的的10%支付给贸易公司报酬,后来,贸易公司代家具厂与深圳兴华酒店签订了买卖合同,每套红木家具的售价为12800元1、家具厂和贸易公司之间属于什么关系?2、买卖家具的合同当事人事谁?若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由谁承担责任?3、家具的最终售价12800元/套,这说明了什么问题?长春大学经济学院5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一、概念?代理: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法律规定,代表被代理人同第三人签订合同或做其它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国际商事代理: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法律规定代表被代理人从事同第三人签订国际商事合同或做其它有法律意义的国际商事行为长春大学经济学院6第一节第一节概述概述?代理人?被代理人(本人)?权利义务关系1、代理人和本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3、本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春大学经济学院7二、代理的法律特征二、代理的法律特征1、代理关系中,至少有三方当事人参加2、代理人必须以本人的名义或为本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的名义在本人授权的范围内行使代理行为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需要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长春大学经济学院8三、代理的种类三、代理的种类?是否以本人的名义1、直接代理: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2、间接代理: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授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而将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转让给被代理人长春大学经济学院9直接代理的特点直接代理的特点1、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2、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被代理人3、在国际商业实践中,直接代理人主要是一些小本经营的商人,或接受劳动法典保护的人,包括旅行推销员、代表和货物推销员,他们的法律地位相当于雇员4、公开性长春大学经济学院10间接代理的特点间接代理的特点1、代理关系的非公开性2、代理人的主体性3、代理后果的转移性4、专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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