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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之我见.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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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之我见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历史。但随着素质教育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阻碍学生能力发展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煞费苦心。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重要前提与基础。孙一翔06124202数码艺术学院(周日,延长校区民法课)课本、报刊杂志中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为什么?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缘故。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可以写在后黑板“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财富。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财产关系与人生关系法律规范总称。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立法、民事司法以及民事活动始终,具有普遍适用效力指导思想与基本准则。它是由民法所调整社会关系根本特性所决定。民法基本原则应该是能够指导民事立法、约束民事活动民事案件审理与弥补民法不足,因此民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高度抽象性、富有极强弹性与普遍效力民法规范。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历史。但随着素质教育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阻碍学生能力发展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煞费苦心。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重要前提与基础。我认为我国民法应该具有以下几条原则:1. . 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民法实行平等原则,是由作为民法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所决定。民法要调整商品经济,要使得进行商品生产与交换正常进行就必须就必须要求当事人地位平等。这就要求调整商品经济关系民法必须维护当事人平等地位。无论是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他们民事主体资格、民事主体地位都是一致,都平等享有权利与义务,他们民事权益都受到法律保护。例如曾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全国连锁电器大卖场案件,大卖场仗着自己占领了全国绝大多数销售渠道与网络,便强势要求生产者给他们电器价格必须低廉,并且不能把电器卖给竞争对手,不然就将它电器大减价贱卖而且迟迟不给货款或者不进他们商品,谁商品要是想进卖场还必须缴纳多少进场费不然休想你商品在它那里卖。在这里,显然生产者与经营者地位是不平等,厂家为了能够是他自己商品得到广泛销售便接受了他们不平等条约,而且不敢抗争,随着商家层层剥利,拖欠货款,使得厂家连连亏损,甚至到了缺乏经费周转与研发新产品窘境,严重影响了商品经济关系,不利于商品制造与生产。消费者地位不平等有时更占大多数,老百姓去商店里购买商品,有时买到了质量差商品或者买错了商品商家不允许退还,这也是不平等体现,商家与消费者应该是地位平等,拥有同样平等权利与义务,商家没有权利规定货品出售不能退还,质量问题自己负责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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