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死记硬背是一种传统教学方式,在我国有悠久历史。但随着素质教育开展,死记硬背被作为一种僵化、阻碍学生能力发展教学方式,渐渐为人们所摒弃;而另一方面,老师们又为提高学生语文素养煞费苦心。其实,只要应用得当,“死记硬背”与提高学生素质并不矛盾。相反,它恰是提高学生语文水平重要前提与基础。1991年5月6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7月22日国家我国古代读书人,从上学之日起,就日诵不辍,一般在几年内就能识记几千个汉字,熟记几百篇文章,写出诗文也是字斟句酌,琅琅上口,成为满腹经纶文人。为什么在现代化教学今天,我们念了十几年书高中毕业生甚至大学生,竟提起作文就头疼,写不出像样文章呢?吕叔湘先生早在1978年就尖锐地提出:“中小学语文教学效果差,中学语文毕业生语文水平低,……十几年上课总时数是9160课时,语文是2749课时,恰好是30%,十年时间,二千七百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寻根究底,其主要原因就是腹中无物。特别是写议论文,初中水平以上学生都知道议论文“三要素”是论点、论据、论证,也通晓议论文基本结构:提出问题――剖析问题――解决问题,但真正动起笔来就犯难了。知道“是这样”,就是讲不出“为什么”。根本原因还是无“米”下“锅”。于是便翻开作文集锦之类书大段抄起来,抄人家名言警句,抄人家事例,不参考作文书就很难写出像样文章。所以,词汇贫乏、内容空洞、千篇一律便成了中学生作文通病。要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单在布局谋篇等写作技方面下功夫,必须认识到“死记硬背”重要性,让学生积累足够“米”。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7号公布“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一种称呼,从最初门馆、私塾到晚清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一种社会职业。只是更早“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含义。《孟子》中“先生何为出此言也?”;《论语》中“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先生坐,何至于此?”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长辈。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说法。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称呼更接近。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与尊称,并非具学问者专称。称“老师”为“先生”记载,首见于《礼记?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名称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具备法人条件企业及其他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注册企业。第三条企业名称在企业申请登记时,由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核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监督管理企业名称使用,保护企业名称专用权。登记主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第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不适宜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不适宜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不适宜企业名称,任何单位与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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