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乘客守则信息来源:发布日期:-09-12浏览量:721 第一条 根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凡进入地铁车站(含出入口、通道)的人员须遵守本守则。 第三条 乘客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接受、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乘车秩序和车站安全,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 第四条 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180分钟内离开收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需补交超过部分票款。 第五条 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对使用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冒用她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乘客,依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条 (,下同)的儿童乘车,带领1名以上的乘客应另行购票;。 第七条 为保证车站的秩序,乘客应自觉遵循出入车站、上下步梯时靠右行走的原则;搭乘自动扶梯时,应紧握扶手带,靠右站立。 第八条 搭乘自动扶梯时,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多人挤站在同一阶扶梯或在扶梯上奔跑、打闹。 第九条 行动不便者、学龄前儿童、精神病患者须在健康***陪同下乘车,否则,由此导致的事故由其本人、家属或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条 乘客应提倡尊老爱幼、文明乘车的美德,主动给老、幼、病、残、孕以及怀抱婴儿或者有其它需要的乘客让座和提供方便。 第十一条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长、宽、,并不得影响其它乘客乘车。 第十二条 为保证乘车安全,乘客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禽畜和猫、狗(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等动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第十三条 乘客不得携带风筝、充气气球、自行车(有安全包装的折叠自行车除外)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第十四条 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她人安全者进站、乘车。 第十五条 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二)在列车内进食; (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在车站或列车及其它地铁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五)踩踏车站或车厢内座席; (六)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七)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 (八)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嬉戏、悬吊、打闹、打架等行为; (九)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上车的乘客在车门两侧候车,下车的乘客从车门中部下车;候车时,禁止倚靠屏蔽门;上、下列车时,应注意站台间隙;车门开启、关闭时,不得触摸车门和屏蔽门;列车车门蜂鸣器
杭州地铁乘客守则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