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信息管理制度为规范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公司下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档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公司各种类和载体的档案,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其岗位职责,负责本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载体材料的归档工作。、整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后按要求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私自损毁档案和不按要求归档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等)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收文(上下级单位和外单位的来文)。、统计资料,生产经营简报、月(周)报。、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专题材料。(正本)、合同审批(会签)表、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文件、履行情况记载、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图表等文件材料。、申报立项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报奖、推广应用等材料。、账簿、凭证、财务移交清单等。。(包括境外机构)应报公司的文件材料。、外购设备等带来的文件材料。、控股、参股企业应向公司提交的文件材料。,、办理、接收的外来文件材料及各种载体材料。、光盘、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安装调试后归档。。,保管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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