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试制样件定价及结算管理办法FTZGN..-,及时有效地开展新产品开发的成本核算工作。,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包括同步开发)的供应商配套的试制样件的定价和结算。《产品开发管理办法》《参与新产品同步开发的供应商管理办法》。负责产品试制、试验费用的管理和控制,并对参与事业部新产品试制的供应商进行供货质量评价和提出考核建议,试制车间负责试制样件的称重。,新产品(同步开发产品)工装初步价格的核实确认,工装(或模具)状态及质量的控制。,并与供应商办理新产品试制样件的资金结算。,对试制样件进行初步报价,并负责按时提供合格的新产品试制样件。(借)用零部件和专用零部件两大类,专用零部件按照产品图样和技术要求又可划分为::有完整图样及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一般专用件分类表(见附件二):无完整图样,通过样件或技术协议组织生产的零部件。(借)用零部件的价格,按农业装备事业部已批量生产的价格执行。,可按照农业装备事业部正常批量生产的同类件或相似件价格的100%~200%的范围进行拟定。、空滤器、轮辋、轮胎、变速箱、燃油箱、座椅、气弹簧、玻璃、后视镜、油管、缸、泵、阀、电气系统零部件等不需称重,。,经质量评定合格后报财务部进行结算。(或模具),需农业装备事业部支付费用的,采购部应提前申报,经工艺科确认后方可开发。农业装备事业部支付工装(或模具)费用的程序如下:;,可转入正式生产的工装(或模具)转由工艺科管理,同时冲减新产品开发费用。(包括工装、模具费),一般按“新产品开发技术协议”和双方签订的具体协议/合同执行。(见附件一),工程开发部负责协调、控制,掌握新产品试制样件的到位情况及其样件制作的质量情况,对相关单位和供应商进行考评,并提出考核建议。具体按《产品开发管理办法》及事业部有关质量体系文件执行。,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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