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办理须知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994年2月18日,国务院令147号发布)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检测和销售许可证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日,公安部令第32号)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2000年4月26日,公安部令第51号)审批发证部门: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审批办理流程:第一步:产品检测。申请单位须将样品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第二步:申请***。检测合格后,申请单位按规定提交证书申请的相关材料。第三步:审批发证。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审批核发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书。表格下载:1、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申请表2、信息安全企业承诺声明审批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至30个工作日。信息管理平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管理平台》网站地址p://。受理方式:申请单位可以委派专人在规定的受理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外地申请单位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邮寄时须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EMS)邮寄)。为便于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受理和审批情况,申请单位须提供单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e-mail地址等信息。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受理地点: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材料受理电话/传真:010-(8:30---17:00)联系人:张洁昕马俊王丹琳政策咨询:010-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58号新洲商务大厦7层(销售许可证受理处)邮编:常见问题解答:1、如何送检产品?对在国内生产的产品,由生产厂家负责送交检测;对境外生产在国内销售的产品,由国外生产厂家委托国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负责送交检测。2、产品检测合格后,申请者应在多长时间内申请***?申请者应当自检测报告出具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不予受理。3、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1)申请表(一式二份,内容打印,法人签名并盖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4)信息安全企业承诺声明(原件);5)企业介绍信模板(加盖公章)6)病毒防治类产品,申请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7)境外厂家生产的产品,申请者须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8)采用密码技术的产品,申请者须提交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复印件,国家密码管理局咨询电话:-接待处);9)产品技术说明书(要求中文电子版,并于光盘封面注明产品名称);10)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4、证书的有效期限多长?有效期满后如何办理延期?销售许可证自批准之日起2年内有效。证书有效期满前,生产单位应当将样品重新送交检测。检测合格后,向发证机关提交申请,申请应于期满前30个工作日提出,逾期不予受理。5、延期时,须提交哪些材料?1)与初次***提交的材料一致;2)到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经审批同意延期的,可以继续使用原证书编号。6、商用密码产品不属申领范畴根据《商用密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3号)有关规定,“国家对商用密码产品的科研、生产、销售和使用实行专控管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办理须知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