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社会保障立法主要内容社会保障法的涵义和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的主体与客体社会保障法的本质与特征中国社会保障法的发展一、社会保障法的涵义和调整对象什么是法/法律?法律(Law)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什么是社会保障法?(一)社会保障法的涵义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社会保障法律和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社会保障法规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关于社会保障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以及社会保障国际条约。思考:社会保障法属于广义的法律还是狭义的法律?(二)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理解社会保障关系是把握社会保障法内涵的关键。社会保障法律关系中的参加者职能机构政府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全体社会成员劳动者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具体包括:政府与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一种给付关系;政府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包括委托、管理和监督的关系。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社会保障的具体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关系,如基金的筹集、给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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