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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营工委新闻信息工作管理与奖励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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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岗区民营工委新闻信息工作管理与奖励办法一、新闻信息工作概述及基本原则第一条新闻信息工作是各级党委、党政机关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 为上级和本机关领导提供高效、优质、全面的信息服务,是办公室的本职工作。第二条新闻信息工作紧紧围绕上级的中心工作,以及本级机关的重大工作部署, 为领导掌握全局指导工作, 形成和实施各项决策提供服务, 为推行政令、贯彻上级精神起沟通上下左右的桥梁作用。第三条新闻信息工作有助于领导发现和关注社会上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地反映和解决。第四条新闻信息工作有助于党政机关发挥信息引导、宣传导向作用, 为基层提供信息服务。龙岗区民营工委网站是龙岗区民营工委和所属党组织实施信息交流、传递党务、政务信息的重要载体。第五条及时、准确、真实是新闻信息工作的基本原则。及时就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及时和上级机关及各基层党组织联系, 做好信息沟通工作; 准确就是要实事求是, 讲真话、写实情, 准确反映信息动态; 真实就是要客观、辨证地反映问题, 2 有喜报喜, 有忧报忧, 既要避免虚假夸大情况, 又要全面反映现实情况。二、新闻信息工作组织领导及机构人员第六条区民营工委新闻信息工作在工委领导班子的领导下, 由办公室负责组织、采写、报送新闻信息和稿件, 办公室工作人员均为信息员,各直属党组织至少指定一名信息员。第七条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采写信息及宣传稿件后, 经工委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报送, 反映重大问题的新闻信息稿件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书记签发。第八条办公室负责人要做好单位领导与信息员的沟通工作, 要在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了解领导意图和思路方面为信息员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第九条信息员要有明确的政治立场,思想上进,熟悉区民营工委的情况, 根据上级信息、宣传部门的要求, 围绕区民营工委及纪工委中心工作, 有针对性地搜集和报送信息、采写宣传稿件。第十条区民营工委为信息员报送信息、采写宣传稿件创造良好条件。信息员要提高运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水平, 用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途径报送信息。第十一条新闻信息工作的相关费用和人员培训经费在财政下拨的办公经费中列支。 3 三、新闻信息工作内容及写作要求第十二条信息员必须根据真实情况及时报送以下信息或采写相应的宣传稿件: 1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的措施和成效; 2 、上级领导到区民营工委各基层党组织考察或检查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和落实情况; 3 、定期(季度、年度)反映区民营工委及纪工委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 4、反映区民营工委领导的新思路以及工作实践中的新做法、新问题和好经验; 5 、反映基层党组织对党建工作问题的意见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6 、反映龙岗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情况、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 7 、区民营工委及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动态信息。第十三条区民营工委每位工作人员每月向区级及区级以上党政信息刊物、网站、新闻媒体报送 1 条以上信息, 每季度至少要有 1 条信息或 1 条新闻稿被区级或区级以上党政信息刊物、网站、新闻媒体采用。各直属党组织每月报送 1 条以上信息到区民营工委。第十四条办公室要经常组织人员对工作中具有典型性、 4 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进行调研,向领导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设性的调研报告。第十五条信息、宣传稿件的报送要确保安全、保密、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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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