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我区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 2009 〕 131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 低水平起步, 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二是个人( 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 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依靠政策的优惠千方百计扩大覆盖面;三是设定不同的缴费档次和补贴标准,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进一步做实个人账户, 确保新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实现新农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目标任务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 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三、参保范围年满 16 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四、基金筹集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一) 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区目前缴费标准暂定为每年 100 元、 200 元、 300 元、 400 元、 500 元五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按年缴费,鼓励经济条件好的农民多缴费,多缴多得。(二) 集体补助。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三) 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给予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补助, 地方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30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 20 元,市级财政承担 2 元,区级财政承担 8 元。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 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对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父母参加新农保, 在统一缴费补贴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每年 10 元补贴;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 49 周岁) 、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三级以上) 等特殊困难群体, 区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五、建立个人账户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所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 各级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 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资金目前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六、养老金待遇和领取条件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中央确定的试点地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 55 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 139( 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 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政府补贴余额用于

宿州市埇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xj1658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