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 B 流程编号: 2007 华东区营运流程第 7号流程名称: 苏南浙北大综超退货流程生效日期: 2007 年 11月 30日第一部分:流程说明 1 目的规范退货操作,提高退货效率,减少损失。 2 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华东综超门店非生鲜商品的退货作业的管理。 3 流程规则 流程定义: 门店的退货根据物流模式分: 直送商品退货和直通、配送商品退配。 直送退货: 商品由门店直接退给供应商; 退配: 商品( 统配\ 直通) 由门店退给 DC. 退货商品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坏货、临保、汰换、滞销四种类型: 坏货退货是指无法进行二次销售的破损、变质、缺件及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货,坏货退货标准参照(附件四); 临保退货是指临近保质期的商品退货( 具体标准参照附件三: 综超门店退货保质期管理标准); 汰换退货是指采购列入待清除目录的商品( 商品状态为“8”) 、换季商品( 落季商品, 季节一次性买断, 状态为“L”) 及供应商清场(商品状态为“8”)的商品退货,同时这些商品退货状态为可退, 供应商帐款足。 滞销退货是指销售为零与销小存大的商品退货. ?滞销商品指库存数大于 0, 食品连续 30天(含) 以上、非食品连续 60天(含) 以上销售数均为 0 的商品, 洋酒、家具连续 60天(含) 以上销售量均为 0 之商品。门店商品状态第一位为 3, 剔除新品?高库存指食品周转超过30天以上(含), 非食品周转45天以上(含)的不含税金额3000元以上,其中32、33、34大版本: B 小家电为1万元以上的单品,剔除DM商品。 退货商品的处理规定: 由于门店或 DC 经营保管不善或未按要求存放导致变质的商品不能退货; 易损商品( 玻璃器皿、陶瓷制品、水晶制品等)、贵重商品(烟、洋酒、名酒、玉兰油、吉列刀架、胶卷)要求收货时当场交接确认商品是否完好, 对于装卸现场造成的商品破损由装卸人员负责赔偿;易损商品与高值商品运输前 DC与门店均应张贴"易损"标签. 超过保质期及超过临保处理日期的商品不能退货; 门店和 DC 必须在采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汰换商品的清退, 如因门店、 DC的原因造成汰换商品超时未退,其损失由门店和 DC 自行承担;双周报对此进行监控。 滞销商品退货要求凑中包装退货, 有保质期的商品原则上必须是整箱商品. 单一供应商单笔金额在 10 元以下的商品门店不能退货; 因门店、 DC 经营保存过程中造成包装破损、配件及赠品短缺,但又可以二次销售的商品由门店做折价销售处理,不能退货; 对不符合退货条件又无销售价值的商品, 门店或 DC 作报损处理,损失计入门店或 DC 的商品损耗; 退货的时间规定: 门店退配申请固定在每月 7 号(汰换、临保)、 17 号(滞销、采购零星汰换、临保)、 27 号(坏货、临保); 负责在每月 13 日起\21 日起\30 日起去门店拉回退货,且 DC 在一周内将货拉回配送中心,对于退货量较多且 DC 无法在一周内处理完毕的需报小
苏南浙北大综超退货流程(修订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