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若干问题剖析(作者: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一种独立客观监督与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与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适当性、合法性与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实现。因此,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相比,具有其自身特点,即熟悉本单位情况,在实施审计中,审查深度、广度是外部审计所不能替代。但其独立性与强制性是相对而言。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中,怎样才能够使内部审计扬长而避短? 一、亟待出台统一、具有可操作性配套法规经济责任,一般是指作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承担经营责任及其他经济责任。主要包括: (一)本单位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保值、增值; (二)本单位业务经营活动及与之相关财务收支活动合法性; (三)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 (四)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性、有效性; (五)应承担其他经济责任。经济责任审计,指对经济责任关系主体之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监督、鉴证与评价活动。据此,经济责任审计主要目在于鉴证、评价责任主体任职期间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如果是由真正独立审计主体实施该项审计工作,就更能体现经济责任审计本质,发挥经济责任审计作用,也便于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但在现实中,我国经济责任审计主体主要是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独立性与强制性又是相对。因此,亟待出台具有可操作性配套法规。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分别为: 第一,从社会对内部审计认同程度,内部审计远远未达到其应有地位与权威性。比如:内部审计职能不明确,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内部审计容易受长官意志影响,甚至遭到阻碍与干扰等等。如果有了全国统一、明确配套法规,为内部审计“对症下药”,那么内部审计就有法可依;就可避免在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内容甚至审与不审等方面随意性;就可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审计结论真实可靠。第二,由于经济责任审计特殊性,其查账标准与评价标准有别于其他审计,对于考核指标如何设定(特别是考核责任主体如何处理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关系等涉及后劲指标),如何评价责任主体在其任职期间功与过,如何达到定量与定性结合。如果没有统一、可行工作标准,那么在鉴证、评价上就存在一定主观性。第三,尽管经济责任审计已成为考核责任主体有效手段,但内部审计由于缺少处理依据,对于涉及个人问题处理,主要是向有关部门提出审计建议,而执行起来力度是不够,使审计处理意见落实较难。二、内部审计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相辅相成经济责任审计有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审计两种方式。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对责任主体进行阶段性审计监督与鉴证;离任审计,是指对离任者整个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所进行监督、鉴证与总体评价。现行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对领导干部因任期届满、提拔、调动、免(辞)职及离(退)休等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离任;特殊情况先离任后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往往是已离任,再审计,而且要求在较短时间内完成。所以,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减轻下阶段离任审计“工作压力”,使离任者放心,接任者安心,必须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际上并不局限于财经法纪审计,它是站在管理者、主管部门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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