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四川师范大学章程.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 1—四川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 6号(四川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你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四川师范大学章程》,经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 2014 年12月16日2014 年度教育厅厅长办公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核准。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四川省教育厅 2014 年12月31日— 2—四川师范大学章程序言四川师范大学始于 1946 年创办的川北农工学院, 1950 年合并川北文学院组建川北大学,1952 年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 1964 年原成都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学校, 1985 年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 1999 年原成都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并入学校。为实现学校办学目标,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建设和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现代大学制度,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为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简称为“四川师大”或“川师”,英文译名为 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 ,英文缩写为“U ”。第二条学校住所地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 5号。学校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和广汉科教园区,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第三条学校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是独立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四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德树人,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责,培养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人才,推动国家和民族进步,促进人类文明发展。第五条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目标是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第六条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社会参与、依法治校。— 3—第七条学校举办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以全日制教育为主要形式。学历教育以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第八条学校执行国家学位制度,依法颁发学历证书和其他学业证书。学校可向为促进人类社会进步或为推动本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誉称号。第九条学校校训为“重德、博学、务实、尚美”。学校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治学精神,秉承“励志笃行、止于至善”的校风和“求真循理、慎思知明”的学风。第十条学校校徽为题有校名、校训的近圆形徽章。第十一条学校校旗为绿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央印有毛体的“四川师范大学”字样,左上角配以学校校徽。第十二条学校校色为狮山绿,象征学校蓬勃的生机和办学活力。第十三条学校校歌为《托起祖国的太阳》。第十四条学校校庆日为 5月16日。第十五条学校网址是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治校和自主办学,设立法律顾问; (二)确定学校发展目标,制定学校发展战略规划; (三)设置学校内部机构,确定工作职能; (四)聘用和管理教职工; (五)教育和管理学生、学员; (六)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七)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八)颁发学业证书,依法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九)开展科学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十)设立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方案,规范招生; (十一)开展社会合作,实现学校与社会协同发展; (十二)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 (十三)管理、使用、处置资产,组织收入,分配收益; (十四)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事务的非法干涉; — 4—(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七条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一)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人才培养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二)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三)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 (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提供条件和保障; (五)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六)传承人文和科学精神,保障校园学****工作和生活的条件,营造和谐校园;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基本制度和组织机构第十八条学校党委

四川师范大学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tmm958758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6-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