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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释.doc.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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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 职场维权,你准备好了吗? 今年 1月1日, 《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这部历经三审的新法,对职场人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不但使自己的“饭碗”更有保障,而且还可以有理有据地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炒”老板不再付违约金肖南毕业后分配到一家国企, 他与公司签订了 5 年的劳动合同。国企人浮于事, 肖南的专业也无用武之地。眼看着一同毕业的兄弟们在外企、民企干得顺风顺水, 肖南只有羡慕的份儿。他也想跳槽一走了之,可是劳动合同约定的一大笔违约金却让他裹足不前。?政策解读: 违约金一向是用人单位绑住劳动者的“紧箍咒”,但1月1 日之后, 像肖南这样想炒老板鱿鱼的员工可以“挥挥衣袖不留下一分血汗钱”了。《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形,劳动者需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 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特别提醒: 单位必须出具第三方开的培训费用发票才能证明对劳动者进行过培训, 企业内部培训或没有第三方发票的都不算。?对末位淘汰说“不”小林在一家网络公司做销售, 每到年底, 公司都要进行绩效考核, 员工考核结果分为 A、B、 C、D、E 五档,合同约定:业绩考核列末位的,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小林万万没想到, 几轮考评下来,他的考评总分居然排在了最末位。虽然合同尚未到期,公司仍以“业绩考核末位”为由,向他发出了《离职通知书》。?政策解读: 末位淘汰是企业通过考核评价, 对员工进行排序, 对排名在后面的员工以一定的比例进行调岗、降职、降薪或者待岗、辞退的行为。末位淘汰曾经被看作增强员工危机感的重要手段。?针对不少企业乐于采用“末位淘汰制”,《劳动合同法》已删去了“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这一条。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列举的情形,其中并无“末位淘汰”一项。?此外,《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第二款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中小林考核虽然排在末位, 是由于他与其他优秀员工相比相对较差, 并不必然表示他“不能胜任”, 他的劳动关系自然不能轻易解除。?特别提醒: 这里的“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一般量,用人单位不能故意提高定额标准或工作质量, 更不能把优秀员工的工作标准作为岗位工作标准,使劳动者无法达到要求。?合同到期终止也付经济补偿金从公司创业至今,许砾已经干了整整五年,算是公司的元老了。虽然他没有晋升为中层,但他却乐在本职。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 每每续订的前几个月, 许砾心中都有些惴惴,他已年过 35 ,是家里的顶梁柱,要供房养车养老人养孩子,一旦合同到期终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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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