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1. 目的: 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重要参考依据, 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现, 因此, 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作详细的规定, 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科所有检验报告单的书写和发放。3. 职责: 检验审核/ 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及规范性负责。科主任对检验报告发放流程及监督负责。计算机中心对检验报告信息网络传递的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4. 要求: (1) 临床医生( 具有职业医师的资格) 申请检验项目(电子申请或化验单申请) 必须规范填写( 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 ,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 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2)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 严禁涂改, 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3) 检验报告一经审核,就通过信息网络自动传送到门诊服务台和病区, 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 并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 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 不得随意泄漏病人检验结果, 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 或病历) 查看病人检验报告, 门诊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报告单发放和咨询。(4) 即时检验(POCT) 检验报告:由检验科负责质量监督, 报告单
检验报告单发放制度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