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汇报教学幻灯片.ppt着力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高血液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汇报要点安徽省基本情况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成效和体会安徽省基本情况全省17个市,105个县(市、区),人口6600万。2007年,全省GDP总量7345亿元,人均GDP1580美元,财政收入1034亿人民币。全省现有采供血机构31所,其中中心血站17所,中心血库1所,单采血浆站13所。年采集临床用血120吨,原料血浆100吨。全省有医院730个,其中二级以上医院180所。安徽省基本情况血液安全监管机构卫生厅医政处、监督处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安徽省卫生监督所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职能承担全省血液质量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协助省卫生厅对血液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全省采供血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全省临床用血调剂。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主要做法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血液安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血液安全违法行为的根源。完善政策法规,规范采供血机构的行为。改善技术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完善举报机制,严厉查处违法采供血行为。增加监管频度,强化日常性监管管理。开展法规培训,增强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严格审查标准,推动采供血机质量体系建设。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血液安全监管责任制省政府和卫生厅对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每年都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血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在经费和资源上提供保障。2002年,省政府批准成立了安徽省血液管理中心,编制15个人,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专职负责全省血液安全监管工作。省卫生厅建立了多处室、多部门协调配合的血液安全监管机制。血液安全监督决策管理层面包括医政处、监督处、办公室,执行操作层面包括血液管理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省政府和卫生厅建立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将血液安全监管的2项行政许可和29项行政处罚任务明确分解给医政、血液管理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卫生厅与各市签定了包括血液安全监管在内的卫生执法责任状,并将血液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卫生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制。明确监管职责,实行血液安全监管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血液违法行为的根源血液违法行为根源问题(安徽):资源不足。机构数量多,规模小。利益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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