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协会、、八章程年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 协会,简称: ,英文全称: ,英文简称: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盲人的群众组织,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专门协会。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反映盲人的特殊需求,维护盲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盲人,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盲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本会遵守国家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公共道德规范。第四条本会由 联合会领导。第五条本会位于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任务(一) 代表盲人的共同利益,密切联系盲人,反映盲人的意见和需求,沟通盲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全心全意为盲人服务。争取和维护盲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二)团结、教育盲人遵守国家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三) 促进盲人的康复、教育、扶贫、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及残疾预防等工作。(四) 推进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盲文的规范化研究与普及,推动盲人辅助用品用具的研制、开发与推广、应用。对盲文出版、盲人按摩等具有盲人特色的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服务和监督。(五) 参与、举办与盲人有关的各类培训,推动文化扫盲工作。(六) 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盲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七) 在盲人中推荐残疾人工作者。(八) 承办中国残联委托的专项工作。(九) 通过地方残联,联系并指导地方盲人协会开展工作。(十)代表中国盲人参加国际活动,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第三章组织第七条全国盲人代表会议全国盲人代表会议由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中的盲人代表组成。盲人代表会议的职权是:(一)审议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制定和修改中国盲人协会章程;(三)选举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委员;(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八条全国盲人代表会议每届五年,与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同期举行。全国盲人代表会议须有盲人代表中2/3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九条名誉职务中国盲人协会可设名誉主席,由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聘请。第十条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中国盲人协会委员会在全国盲人代表会议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盲人代表会议决
盲人协会章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