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新农合“十二五”实现“四提升”太湖县新农合自2007年实施以来,制度健全、运行有序、基金安全、补偿水平不断提高、参合群众广泛受益,特别是“十二五”期间,新农合效能得到稳步提升,有效缓解了广大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对精准扶贫发挥极其重要作用。一是新农合参合率及受益率稳步提升。新农合参合率和受益率(含门诊及住院补偿)%、129%%、192%,新农合参合覆盖面及补偿受益面不断扩大,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广大群众认可。二是筹资标准及基金总量稳步提升。新农合筹资标准从2011年的年人均230元提高到2015年的480元,。三是补偿受益程度及人均住院补偿稳步提升。%、%、4085元。住院补偿封顶线由2011年的12万元提升到2015年的3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补偿)。四是大病保障能力稳步提升。2013年起全面推行新农合大病保险,三年来新农合大病保险累计补偿10117人次,,大病患者受益显著,特别是重特大疾病补偿超七成,有效解决了大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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