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管理制度一、值班人员值班期间, 要负责分局所有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二、值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 按规定时间值班,不得擅自脱岗,严禁传达人员带岗。三、值班人员值班时间不准喝酒、打***、打麻将等活动。四、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值班, 要提前与领导请假, 并找好替班人员。五、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 忠于职守, 上岗和离岗前要对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如有重大情况不清楚的问题, 要及时请示领导处理, 不得贻误工作。六、值班人员下班前, 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 凡是没有填写值班记录的,一律视为空岗。七、值班人员下班时, 一定要做好交接班, 凡对未处理的问题, 应及时转告下一班人员或转告有关人员处理, 凡属上一班未交班和应交班未交清的事项, 一律由上一班人员负责。八、值班人员出现空岗、断岗情况的, 因玩忽职守而发生事故的,按目标责任制的规定从严处理。九、姜疃、穴坊两个分局的人员共同安排值班, 每天一人,节假日值班由相关人员所属分局的分局长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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