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开发区北区块及桥南区块公共自行车系统.doc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3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开发区市北区块及桥南区块公共自行车系统硬件及配套设施政府采购项目编号:XZCGDL2017-DY-03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采购人(加盖公章):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组织机构(加盖公章):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杭州金通公共自行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公司作为分散委托采购机构,受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开发区市北区块及桥南区块公共自行车系统硬件及配套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1、采购编号:XZCGDL2017-DY-0332、采购项目名称:开发区市北区块及桥南区块公共自行车系统硬件及配套设施政府采购项目3、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必须于2017年11月23日11时前到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D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一楼,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冯女士,电话:0571-83881208。领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法定代表人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规定的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24日13:30—14:00。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D幢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二楼,开标三厅。5、单一来源采购时间:2017年11月24日14:00,也即采购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刻。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二楼开标三厅。6、技术答疑和采购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应在收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认真审核《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技术参数、配置及要求,如发现表中技术参数、配置有误或要求不合理的,请于采购谈判前一天传真至采购组织机构。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7、,须用银行汇票或本票或电汇形式将保证金缴入指定帐户(帐户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户银行:建行萧山支行;银行帐号:33001617035053000389),响应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帐户汇出。8、凡使用区级财政性资金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或使用镇(街道、平台)财政性资金且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类项目须由区市场监管局所属的质量计量监测中心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采购人凭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结算货款。具体办法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区招管办、区财政局另行发文规定。9、采购人、采购组织机构及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名称: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采购人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99号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姓名:章先生电话:0571-82826129(兴达市政)陆先生电话:0571-22863000(鸿达市政)招标组织机构名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公司招标组织机构地址:杭州市萧山金城路433号天汇园一幢A座五楼招标组织机构项目联系人姓名:范梦迪电话(传真):0571-83881208采购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采购组织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公司2017年11月17日二、单一来源采购谈判须知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所叙述的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1)“采购组织机构”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使用单位委托,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机构。(2)“采购人”系指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采购单位。(3)“谈判响应方”系指向采购组织机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4)“采购项目”系指采购文件要求的采购项目。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参见采购公告。4、谈判费用无论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均自行承担与本次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报价(1)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单位为元,报价是指货物报价和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维护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总和;(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3)本次采购采购方是否设定标项的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及其具体价格将在唱标前宣布,凡是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市场参考价或最高限价的均作无效响应处理。6、响应采购的保证金(1)谈判响应方应于相应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刻前向采购组织机构交纳规定的保证金。(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谈判,应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单一来源采购。(3)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日后,供应商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成交供应商

开发区北区块及桥南区块公共自行车系统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guoxiachuanyue
  • 文件大小189 KB
  • 时间2020-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