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基于出口平台)主要运营模式按跨境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身分划分,跨境电商平台分为B2B、B2C及C2C三种基本类型。其中B是指卖家企业(Business),C是指消费者个人(Customer)。值得注意的是,有时这样的划分界线并不是绝对的,如:有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其卖家可以同时是企业或个人,同样其买家也同时可以是企业或个人。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方分类,跨境电子商务有第三方运营平台模式自营平台模式。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平台是由买卖双方的第三方搭建,而自营平台则相反,即跨境电商平台由卖方或买方(通常是卖方)搭建和运营。运营平台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和维护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同时其推广运营的成本非常高昂,因此一般来说,企业自建或自营平台从事跨境电子商务是不划算的,特别是对中小卖家来说尤其如此。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卖家产品信息库买家1买家n…在线查讯在线洽谈在线下单…谈、下单等信息发布在线洽谈接受订单…交易订单数据库卖家1…卖家n图2-[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跨境电商平台分有信息服务(产品展示)平台和在线交易(网络购物)平台。通常跨境电商平台分有信息服务平台并不关注交易的很快达成,显然对大宗跨境交易而言,在达成之前,买卖双方的相互了解谈判显得更为重要,跨境电商平台分有信息服务实际上起到一个给买卖“牵线搭桥”的作用。另外,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模式还有一个种类的划分,那就是跨境电子商出口和进品。虽从目前的情况来说,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是主流,便实际上,跨境电子商务也传统国际贸易一样,在进出口之间有一个趋于平衡的力量,因此可能预见的是,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也将会有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由买卖又方之外的独立第三方构建和运营,其功能就是为为跨境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用户)提供的公共平台来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基本模式如“图2-1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基本模式”所示。,按产业终端用户类型(也就是买卖双方主体身份)的不同,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也可以为B2B、B2C和C2C等主要的模式,详本书“第一章跨境电商运营基础概念”第##页之“二(二)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分类”。,如:产品生产企业、外贸公司等,而买家则以海外较大规模的采购商,如:海外批发商或零售商。从交易的总规模来看,B2B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占有主导地位,据统计,目前国内B2B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占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规模高达90%。(能否有相关统计年鉴的支持?)代表性平台:中国制造网、阿里巴巴国际站、环球资源网等。,实质就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代表性平台:敦煌网、速卖通、DX、兰亭集势、米兰网、大龙网。(或个体户),而买方则是海外最终个人消费者。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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