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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解读新[上海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附新旧对比).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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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解读新[上海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附新旧对比)对新《办法》的“数字解读”近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二OO三年一月十七日颁布的原《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作了修改和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新《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将于201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定为5年。现对新《办法》解读如下:一、2个民主管理程序新《办法》在两个地方提到了“民主管理程序”,应引起重视: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相应调整计件单价。计件定额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2、企业与职工代表可以根据本办法确定的原则,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的全体劳动者。“民主管理程序”简称“民主程序”,主要是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方在制定某些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之制度时,应与劳动者一方进行沟通协商的机制。《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即明确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我们在谈到民主程序时,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并非用人单位所有规章制度等都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只有相关制度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才需要经过民主程序。用人单位基于经营管理自主权,对于一般性问题可径行决定,当然,民主程序可免,公示公告程序还是应当要履行的;第二,未经过民主程序的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并非一定不具有约束力。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包括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而规章制度正是用人单位约束和管理劳动者的“工具”,除此之外,劳动者本身对用人单位亦负有诚信、忠诚等义务。若劳动者违反了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而该条款实质又与劳动者的诚信、忠诚等义务竟合的,则劳动者不能仅以该规章制度未经过民主程序为由进行抗辩,相关条款仍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另外,民主程序在具体实施时,用人单位也要因地制宜,选取合适的方式,以最经济有效的方法实现“合规”。二、对企业的3项“利好”1、新增“约定”。允许企业与员工,就劳动关系终结时的工资结算事宜进行合理约定。原《办法》规定,劳资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而新《办法》则明确,“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这实际上放松了对用人单位的管制。另需注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2、取消备案。当企业在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等方面遭遇困难时,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原《办法》准予企业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设置两个程序要件:第一,企业必须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第二,企业应将相关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新《办法》则删去了备案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负担,增加了灵活性。3、取消“25%的补偿金”。原《办法》规定,企业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在补足工资时,还必须同时支付25%的补偿金,而新《办法》则删去了“25%的补偿金”之条款,若企业在限期内切实履行了工资之支付义务的,则无需支付额外补偿金,这在一定程度上亦减轻了企业的责任。新《办法》规定,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规定限期支付;只有逾期不支付的,才需要应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1、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2、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3、安排劳动者加班不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三、以下6项属于“劳动报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5、补贴;6、加班工资等。四、确定加班/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的3项原则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该计算基数的确定,应秉持以下三项原则:1、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确定;2、不具备前款条件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3、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五、以下8项不作加班/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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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