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岭南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档分类:办公文档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岭南学院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充分利用我院现有实验教学环境,培养本科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我院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学院根据发展需要,设立岭南学院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每年组织申报,鼓励学生在教学老师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办法。管理机构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根据实验教学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设立项目,并进行管理。学院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制定资助经费额度。组织实施由学院发布项目申请通知,凡在我院就读的本科学生均可申请,教师可为项目指导人。申报者须填写《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申请表》,并进行答辩。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根据申报答辩情况组织讨论确定资助项目。获得立项的负责人,全权负责确定、组织和协调本团队的人员配备、研究进程、结项成果等。检查验收所申请的项目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一年内完成;并接受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的管理和检查。不能按期完成而需要延期者,须有充分理由,并填报延期申请书,经学院实验教学中心批准,延期的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六个月。未能按时结项者,不得继续申请新的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各项目应按期完成任务并提交《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验收评估表》,办理结项手续;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组织进行成果鉴定。经费管理项目经费由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设立的实验教学改革创新项目专项经费支出,具体经费使用原则按照学校及学院财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资助经费使用要合理,不得把资助经费用于与完成该项目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项目经费分二次下达。第一次与项目立项同时下达,额度为批准经费的4/5;第二次是在项目研究成果通过学院验收合格后下达剩余1/5经费。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中山大学岭南学院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岭南学院教学改革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