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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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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 1]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甲以现金人民币 5 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人民币 8 万元出资, 丙以劳务作价人民币 4 万元出资; 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普通合伙企业成立后, 为扩大经营, 向银行贷款人民币 5 万元。 2006 年8 月, 甲提出退伙, 鉴于当时合伙企业盈利,乙、丙表示同意。同月, 甲办理了退伙结算手续。 2006 年9月, 丁入伙。丁入伙后, 因经营环境变化, 企业严重亏损。 2006 年 10月,乙、丙、丁决定解散合伙企业, 并将合伙企业现有财产价值人民币 3 万元予以分配, 但对未到期的银行贷款未予清偿。银行贷款到期后, 银行找合伙企业清偿债务, 发现该企业已经解散, 遂向甲要求偿还全部贷款,甲称自己早已退伙,不负责清偿债务。银行向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乙表示只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清偿相应数额。银行向丙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丙则表示自己是以劳务出资的, 不承担偿还贷款义务。银行向丁要求偿还全部贷款, 丁称该笔贷款是在自己入伙前发生的,不负责清偿。问题: (1) 甲、乙、丙、丁各自的主张能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2) 合伙企业所欠银行贷款应如何清偿? (3) 在银行贷款清偿后,甲、乙、丙、丁内部之间应如何分担清偿责任? [ 案例 2] 甲、乙、丙、丁、戊是某村村民,其中乙是甲的儿子,年龄 15 岁;戊是甲的弟弟,是本县公安局的副局长。五人于 2006 年9月1 日在本县县城达成书面协议,决定创办普通合伙企业共同经营服装零售,合伙协议规定: (1) 合伙企业名字叫顺达服装普通合伙经营部,营业地点为本县县城集贸市场 123 号。租房四间。(2) 经营范围:服装零售。合伙目的:共同经营,共同受益。(3) 五人各出资人民币 1 万元。(4) 利润和亏损平均分担。(5) 合伙企业的事务由甲负责执行。(6) 合伙企业解散时各自取回自己的出资。当时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于当日各自缴付出资。甲持该协议到县工商局书面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县工商局于 9月 30 日电话告知戊,该申请因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问题: (1)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否符合条件? (2) 甲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的文件是否齐备? (3) 县工商局在登记过程中违反了哪些规定? [ 案例 3] 某普通合伙企业有甲、乙、丙三人各出资 5 万元组成。合伙协议记载了合伙企业法应当记载的事项, 其中规定利润分担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3/5,乙、丙各 1/5; 甲为负责人, 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和销售。问题: (1) 甲为负责人,那么乙、丙在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 (2) 甲想和王某合作建立一个经销汽车配件的门市部,是否可以? (3) 假如合伙协议明确规定甲只能代表合伙企业签订 10 万元以内标的金额的合同,甲同 B 厂签订了 12 万元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 案例 4] 王甲、黄乙、李丙三人达成协议, 集资 8 万元共同开设一普通合伙商店。其中王甲出资 2 万元, 黄乙出资 万元, 李丙出资 万元, 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担亏损。三人在交清全部出资并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由于经营得当, 后来结算盈利 5000 元, 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之后, 三人意见发生分歧。王甲个人贷款买了一辆汽车从事海鲜商品贩卖, 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 4 万元, 王甲卖车偿债, 但仍欠渔场 2 万元。王甲私自与常丁商量把自己在商店的 2 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常丁, 但黄乙、李丙不同意。王甲私自取走出资的2 万元。同年结算,该合伙商店共亏损 6 万元。这时李丙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黄乙、李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 万元、 2 万元的商品,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黄乙、李丙要求王甲分摊商店的亏损, 王甲以自己已退伙, 应由常丁分摊为由拒绝分摊。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债权人 A 公司获悉该商店散伙的消息后,便找王甲,要求王甲清偿合伙企业所欠的贷款。王甲说自己已退出合伙商店, 该合伙债务可找常丁, 自己不负责。 A 公司找到李丙,李丙认为按照协议只承担债务的 44 %。 A 公司又找黄乙,黄乙认为三人都有份,他不还我也不还,要还只以商品折价清偿。为此, A 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王甲欠某渔场 2 万元没还,渔场也诉诸法院,要求王甲偿还债务。问题: (1) 对于 A 公司的债务,王甲、黄乙、李丙应如何承担责任? 为什么? (2) 王甲把自己的份额转让给常丁的行为是否有效? 常丁是否成为合伙人? 为什么? (3) 王甲退伙的行为是否有效? 为什么? (4) 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存的情况下,应如何确定王甲清偿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 案例 5] 李某为一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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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6-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