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1 一、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2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内容 1、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3 , 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4 、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 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5 三、特殊情况下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2009-2-1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6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三讲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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